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涉及到商品交易,那么,股权变更要
交个人所得税吗,怎么计算
股权原价转让无需
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原价转让,是指当时取得股权时支付的现金和现转让股权时取得的现金一样多。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就股权转让范围、股权转让双方及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时点、征收管理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67号公告第五条规定,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
扣缴义务人。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同时,67号公告对股权作出界定:股权,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此外,67号公告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67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