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阶段案件不可以不送检。
取保候审后还要进行侦查,将相关资料送检,若有犯罪事实的,侦查终结移送
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
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没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可以撤销案件,不移送。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