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权可以是未到期的,我国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只要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当事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合意,且不违反法律及当事人约定,就可以有效转让债权,债权转让后应及时
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