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和罚金虽然都属于财产刑,但是二者有本质区别。罚金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没收财产可能是物。那么,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合并执行吗?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
在《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
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
没收财产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