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拆迁安置房买卖是有风险的,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
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
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虽然买卖双方先
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
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