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
1、关于经济责任:
(1)出资不实的
责任的承担的问题,由于您不是股东,而如果
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您不需要
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您仅作为
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关于刑事责任:如果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反行政法的活动,例如偷税漏税,都应当有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您没有实际从事该犯罪活动,那么是不必承担责任的。但是存在一种风险:如果你的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他们手上,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时可能会利用该印章,那时你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起诉的风险。或者他们从事非法活动,而您不知道,从而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则也会被牵连。
综合来说,如果发生经济方面的责任,你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违反犯罪行为,则你可能会被牵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
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