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3.26

关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三条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展开更多

针对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条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由人民法院特殊地域管辖的民事案件有: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7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一.一般地域管辖有哪些案件根据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称为一般地域管辖。...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