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贷合同弄丢了后,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的,那么即使合同丢了,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2、遗失方可以找到合同另一方,复印对方手中持有的借贷合同。
3、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丢失后,不承认合同的存在,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处理,重新签订新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