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
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
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
申请国家赔偿。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