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若没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而故意拒绝能够履行的合法有效债务的话,是属于违约行为的。
2、有权
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七)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八)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3、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同时又满足以下条件的话,就算违约:
1、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2、履行仍为可能;
3、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
无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