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和醉酒驾车酒精测试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
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
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