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行政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下面就是解答:
1.婚姻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没有登记结婚的,如事实婚姻、同居关系,不能通过登记离婚程序解除。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要求离婚是行政离婚的首要条件。
双方自愿离婚意味着: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因为“自愿”的意思表示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才
有法律效力。所以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能通过行政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其次,为保证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一方不得欺骗或胁迫另一一方,也不得弄虚作假。
3.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夫妻离婚,往往还涉及到子女问题(如子女由谁抚养、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探望权的行使)、夫妻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对离婚后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在离婚的行政程序中,当事人的离婚协议要包括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上述内容达成协议,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对此问题的妥善处理,对保护婚姻当事人、子女甚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解决矛盾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