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额条款关系到银行担保责任的范围,在审查见索即付保函担保金额条款时,应注意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未约定担保金额或担保金额敞口;
·担保币种、数额约定不明确;
·担保金额与基础交易合同金额不一致;
·担保金额中含有不合理费用;
·未根据需要明确约定担保金额递减条款。
对于前四种情形,应补充约定担保的最大限额,尽可能避免出现金额敞口的情形,担保金额的币种、数额必须明确、清楚;对于最后一种情形,在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和融资租赁保函中,可考虑增加担保金额递减条款,明确约定度金额递减的依据,如可约定“随受益人签发的收货单上载明的金额递减,当金额递减到零时,该保函即失去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