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
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这样可以使银行以及担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
对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言更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
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
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
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三)签订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实践中,提前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
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是一个总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