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等;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使用、维修、处分原则等。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委托他人或是一方来办
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查问当事人的协议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由于
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谈话笔录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
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最后公证处依法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