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进行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起诉方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法院安排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
6、调解无效的安排开庭审理。
7、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