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后到底谁来还之前所借的贷款,这个人不是固定的,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是男方或一定要是女方来换主要是看事件,如果当初借这笔贷款只是因为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而去借的,那么还贷款就只用那一方来偿还,但如果是因双方原因而借的贷款,那么离婚后是需要双方将这个贷款平分来还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
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