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罚款、
吊销驾驶证处罚,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根据相关规定:
1、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2、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3、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4、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