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三个孩子不会全部判给一方,一般是一方两个,一方一个。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孩子的年龄等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考虑子女的意愿。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
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