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此外,《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比如第九条就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
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
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
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