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成立后对发起人以自己名义
签订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二)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但是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除非相对人为善意。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