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适用于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如下:
1、17%税率:销售或进出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劳务适用;
2、13%税率:粮、图书、饲料、农产品、资源、国务院规定其他适用;
3、11%税率:交通运输服务、邮政、电信服务、建筑服务(装修,修缮、安装、工程服务)、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不动产)、销售土地适用权、
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适用;
4、6%税率:金融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等适用;
5、0%税率:出口货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