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一下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是什么吧: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未成年人违犯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这就是说行为人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的行为没有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的标准,但是已经违反了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国第23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由此,只有符合上述4项内容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属于违犯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符合组织未成年人进行
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刑法修正案(七)》
八、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