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
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
承担侵权责任。
对无营利目的的
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
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
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