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1、主体不同
(1)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
(2)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
(1)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1)
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
(2)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
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
(1)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
(2)受遗赠人应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