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如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在此种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
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
能解除合同。在确定部分履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时,应考虑如下两层因素:一是违约部分的价款、金额或服务与整个合同价金或服务之间的比例。例如,出卖人应交付800千克桔子,却只交付50千克,未交付部分的量很大,应构成根本违约。二是违约部分与合同目标实现的关系。如出卖人部分履行未给买受人造成重大损害,则不构成根本违约。但是,违约若直接妨碍合同目标的实现,即使违约部分价值不大,也应认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如在成套设备买卖中,某一部件或配件的减少,可能导致整个机器设备难以运转再如,由于合同规定的各批交货义务是相互依存的,违反某一批交货义务就不能达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对某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则构成对整个合同的根本违反,因此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