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和法院没有先后顺序,只要两人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
2、如果两人未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则民政局就会拒绝受理离婚登记,则当事人只能
向法院起诉离婚;
3、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