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2)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后,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后,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保险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受害人也可以直接要求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5)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