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中国目前被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一般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进行了较为宽泛的划分。具体划分如下:
1、非
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无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如果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都无过错的,则对应损失由双方分担。
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