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有限公司一样的纳税。所得税方面,公司还是缴纳
企业所得税。区别于
个人独资企业,是缴纳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
(七)项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和第
(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相关规定,是只有1个
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股东从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若为法人股东,从1人有限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属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