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限购后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更新时间:2022.08.06

如果允许未取得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当事人受让购房资格,既与国家制定和推行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目的相悖,也损害了广大潜在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资格群众的利益。国家实行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政府限定销售价格和对象,以保本微利的方式保证城市低收入者和住房困难者实现其住房要求,因此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或者使用经济适用房,客观上损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故一审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无效与法有据。一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相关内容
展开更多

针对限购后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3

存量房买卖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是有效地。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如果合同的内容真实合法、...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限购令既然不具备法律法规的属性,因此违反限购令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不可能无效。“合同的效...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房产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