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敲诈勒索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即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1、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3、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5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因此,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起点应当以各地法院规定的具体标准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犯敲诈勒索罪的(以2000至5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
敲诈勒索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25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2000元,三类地区每增加15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的,根据超过的数额,可相应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进行敲诈勒索的;
(2)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财物的;
(3)冒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
(4)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其它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