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
贷款合同是指银行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储蓄合同引起纠纷、要注意银行方面是否尽到了保障交易安全的义务、以及持卡人自身是否具有泄露银行卡信息的过错。
若因贷款
合同发生纠纷、要注意银行是否履行了放款义务、而借款方是否有及时还款或者按约定使用所贷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