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有关
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
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
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
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
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