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若与他人
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理赔所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有:受伤者的身份证、户口本;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门诊病历本;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等。
2、法律依据;《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