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向甲方现金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种植、管理、经营、销售,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露天种植蔬菜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乙方按项目建设投产壹年内按人民币每亩每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共100亩,计30万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包括甲方公司种植的品种、数量、
员工人事招聘管理、投产软硬件、资金使用情况、销售运营等。乙方有权知晓数据,但无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