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时需要法院提供如下基本证据:
1、与被抚养子女存在直接抚养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
离婚协议书、
离婚判决书、
离婚调解书等;
2、自己及对方的收入证明。提供这些证明是为了让法官在日后开庭审理时了解双方经济状况,便于法官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对方应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如果自己有固定收入,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没有固定收入,可以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收入状况的证明;
3、被抚养子女的日常实际生活开销。主要包括:离婚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的发票。如果有些开销无法取得发票,就要想办法证明子女还有其它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开销,并取得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