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是:
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二、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有
违反法律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
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必须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
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