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结构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和序言。标题写“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址、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在序言中应交代订立离婚协议的目的、依据、程序等事项,例如,“为了登记离婚,结束已经死亡的婚姻,根据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2、正文
正文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和理由以及对、财产分割等事项作出的约定。
首先写明由于某方面的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双方自愿离婚。然后写子女归哪方抚养,对方
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共同
财产如何分割;现有住房归哪方居住等等。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具体财产的描述一定要详细且确定,从描述中能清楚无误地判断是什么财产。
3、尾部
尾部包括对协议本身的说明各当事人署名以及订立该协议的日期。
对协议本身的说明主要是本协议的份数、存留处所和生效日,双方可以约定该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如无此约定,则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