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商标侵权由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
商标侵权案件,在查清事实后,对已构成侵权行为,有权采取如下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6)罚款。
(7)责令赔偿损失。
3、刑事责任:《商标法》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新《刑法》第三章第七节用了三个条文对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做了详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