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制作申请书文件,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相关机构进行受理。
3.初审。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
发明专利申请。
4.实质审查。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
5.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
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