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经常会在电视上看到,夫妻双方为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大打出手,那么法律上界定的离婚时小孩该如何判决呢?起诉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就由法院判决。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会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只有在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其他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时,才会考虑将孩子判给男方。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