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2、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
3、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6、住院
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9、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机动车与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
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21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全部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的全部车物损失,无责方承担全部责任方不超过交强险无责任限额(400元)范围内的车物损失。因此交通事故8级
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就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