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主要权利是:
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发给股票请求权;
股票过户请求权;
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知情质询权
《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扩展资料:
股东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