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对于
营业执照办理后多长时间办理
税务登记证的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