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所需证件:
1、房地产权证或
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
2、放款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
3、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二、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
三、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四、抵押登记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