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侵权之债不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的必要支出和投入,并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
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