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1996年3月1日起实施,实行房屋、土地两证合一,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
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
“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
土地使用证和
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
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
集体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种证书。
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大多数房屋只有一张绿色的“房地产权证”,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