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有什么作用?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
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继...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13条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六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各...
深圳企业员工养老保险条例第41条什么
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15条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提取。...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
经济特区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条例所指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和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22条
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
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13条新规
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6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各...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46条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制度。市财政部门应当向市人民代表...
深圳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18条
企业依法转让、合并或分立的,其欠缴的费及其滞纳金,由变更后的企业予以缴纳;企业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