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可以
办理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需要通过检察机关办理,只要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
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一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
办理取保候审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
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
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